外观设计专利实施许可备案
1、 所需材料
(1) 备案申请表(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),原件;
(2) 许可合同副本,原件;
(3) 专利证书复印件;
(4) 让与人身份证明:
自然人,提交身份证复印件;
法人,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;
(5) 受让人身份证明:
自然人,提交身份证复印件;
法人,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;
(6) 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,当事人双方共同出具的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授权委托书,专利代理机构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
(7) 许可合同签订超过三个月的,附当事人双方签章的“声明”或“请求备案报告”,(原件),声明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;
(8) 公司名称有变更的(备案时的名称与许可合同中的名称不一致),提交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(原件,或复印件+公司公章)。
以上材料,各2份。
2、 办理程序
先到省知识产权局协调指导处递交有关备案材料, 省知识产权局初审合格后,电子件发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进行专利法律状态审查,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返回是否备案信息, 省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或不予备案通知。
3、 办理时间
在各种文件备齐的情况下,7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备案证明。
4、 费用
免费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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